合同纠纷
城镇房屋旧房改造拆除,现无法开发和重建
城镇房屋旧房改造拆除,现无法开发和重建 我家房子在县城,房屋老旧,有开发商(私人老板以县国营建筑公司名义,有公司盖章)找到我家和周围邻居,准备开发我们这几家的土地,于是我们几家一起向村和土地申报危房改造,并且在土地进行了土地除权,由集体用地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又由城建规划局出了规划图,有限期一年(13年),在开发商办理开发申请中,得到县长(后因其它问题被双规)口头同意,我家和周围邻居的房屋就被开发商原址拆除,由于领导更换,紧接着土地开发标准变更,原有土地开发面积达不到,至今我家和邻居的土地得不到开发,现届政府不准许重建,土地空置多年,政府意欲从我们村民手上收走土地。面对现政府收土地,我们村民原有土地权益得不到保证,请问我们村民如何维权,甚至诉讼维权,上访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c……(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12-02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