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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号,我在赤峰买的房子给租给了现在的租客,今天房租到期

2017年11月30号,我在赤峰买的房子给租给了现在的租客,今天房租到期 2017年11月30号,我在赤峰买的房子给租给了现在的租客,今天房租到期,而且也已经约定今天上午十点进行交接,11月29号自称是房客的妹妹给打电话说是下午交接,由于我们夫妻的工作地点在天津,明天是休假的最后一天,必须返回。所以我们也提前定好了家具,需要安置。所以就下午交接一事没有达成共识,给房客本人打电话也一直打不通,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们现在请了开锁公司,请问我们需要注意什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妮儿(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7-11-3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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