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指控为抢劫罪名能成立吗
被人指控为抢劫罪名能成立吗 事情是2009年10月13日晚发生的,我们老乡7-8个在老乡经营的铺位里(清洁公司)玩三公,就是娱乐娱乐,打得小的,后来有2个陌生人借躲雨跑进来和我们一起玩三公,后被我们当场发现他们身上有换牌器,赢了老乡3000多元,叫他们将赢老乡的钱交出来,一个主动交了1000多,我们没打他,另一个不交还反抗,打算逃跑,被老乡们搜身后也没发现一分钱,将他打了一顿。 当时可能是惊扰了邻居,或者是出千人外面的同伙报的案吧,老乡们听到警笛声都跑了,出千人看到我们跑了后将清洁公司内砸得稀巴烂,办公桌椅,电脑,电视,玻璃门都打烂后也逃跑了,事后我们从邻居那里听说有一个穿制服的人(不像派出所的人,像是治安队的人)在现场没一个当事人的情况下拍了些照就走了。后来一直没有来调查过。
开公司的老乡怕被报复将公司关了,一直在外租房住,一直到今年的4月2日,老乡中一个打人者被出千人在事发现场附近抓住送到了派出所,指控为绑架抢劫,到现在被抓的老乡还一直没消息。听说出千人在派出所有关系,他只备了案,提供了验伤证明,这样就能证明绑架抢劫了吗 伤不重的,当时我们想:在老乡的公司里出的事,我们也有正规生意做,不想把事情搞大,所以都没怎么打他,当时国庆严打嘛,我们也怕因为玩牌而拘留而没报警。
请问,被抓的老乡会有什么处分?参与者到现在也没有被找去录口供,是不是就没什么事?如果有,参与者会有什么处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eda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5-16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