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欠我工资,我扣留货款,算不算违法?
老板欠我工资,我扣留货款,算不算违法? 我06年供职于一家俄罗斯公司(法人是中国人,注册的是鞋业设计商行,其实是做鞋子贸易),有签合同,08年这家公司被注销(因拖欠供应商数百万货款),09年注册个一个香港公司驻广州办事处继续经营,12年年初又被注销;老板从11年底开始拖欠我的工资,至今有7个月工资未付,期间我还在帮一个批发客人(也是老毛子,之前通过我们老板下单,后来单干)付款(他把网银账号和密码告诉了我,他自己拿着电子口令卡),现在我发现我们老板为了躲避中国供应商追债,开始通过这个批发单客人下单,我打算在付款时直接把老毛子欠我的工资和他违反劳动法应该赔付我的部分打入我的账户,总额不超过10万,然后再发邮件给他和批发单客人说明。因为他现在公司已经注销,我也没办法通过正常途径去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如此做是否构成侵占或者是职务侵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mwo(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9-29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