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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上周二发生一个两车事故,对方全责。交警开具了认定书上就写了右后视镜损坏

我于上周二发生一个两车事故,对方全责。交警开具了认定书上就写了右后视镜损坏 我于上周二发生一个两车事故,对方全责。交警开具了认定书上就写了右后视镜损坏。我也没注意其实还有两个面也有损坏。后面车开到4S店修理。4S店相关负责人说我可以先回家,定损员会过来跟他一起看车子然后定损。四天之后拿到车子我先垫付维修费共计2450元。打电话给对方车主车主认为费用过高,一再强调说认定书上只是个后视镜损坏!拒绝给我钱。打电话给定损员定损员说当时报价对方同意。后面定损员去跟对方协商然而对方依然不同意!对方要求申请退保!只赔偿他认为的后视镜的五百块钱!让我支付其余的近两千块钱!我该如何去维护我的权益?定损员是否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11-27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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