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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复员

当兵复员 我是2004年当的女兵,2006年年底回来的。。城市户口,有安置卡。我父母在咸阳彩虹厂,按规定是子女复员回来是分配到父母原单位,2008年出,把我分到彩虹厂,但当时没有去,记得可以2次分配的权利。之后档案一直都在彩虹厂人劳处。厂里将档案退回民政局,客民政局不接受,去年,我想算了,就在彩虹厂工作吧,可现在厂里拿着我的档案,但拒绝给我分配。。我想咨询一下,我怎么办,用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我。至少我当兵没白当,国家有什么政策?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man(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0-05-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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