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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邻里土地纠纷

邻里土地纠纷 您好,律师,有甲乙两家邻居,因土地交界产生矛盾,请您帮忙分析一下。
2012年年初,甲乙两家交界处有一空地,甲家想在墙外施工,乙家不同意甲家占为私有,甲家不愤,对乙家出言不逊,谩骂侮辱,乙家男主人当时未对甲家行为做回应(乙家女主人当时气得身体不适,很想对甲家质问,被丈夫劝说),甲家很是得意,四处扬言,认为甲家理亏无言对答。数日后,乙家准备不让甲家将空地占为私有,先施工将部分土地垒墙,施工中,甲家干扰乙家施工,不让乙家垒墙,发生肢体接触,甲家手臂轻微划伤,经社区医院诊断属于轻伤,乙家女主人经社区医院诊断因打架血压升高,心率失常。随后甲家将乙家男主人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甲乙双方责任各付一半。乙家女主人不服,再次状告甲家,谩骂侮辱,法院判决证据不足。 
问:这个事件的第一个案子,乙家是否还要担负责任?第二个案件的社区医院开具的证明不能作为证据?(第一次审判后甲家查看乙家医院证明未返还证明)  这个事件若甲家还是想施工强行占地,乙家该如何处理?
谢谢律师看到这个案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92592……(北京)
提问时间:2012-09-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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