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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事隔七年,还能主张继承权吗?

事隔七年,还能主张继承权吗? 家庭成员:父母、一女三儿,父母的父母均亡故。父母有一套二居室产权房,为夫妻共有财产,2005年危房改造时,父亲与一女一儿签订该房的处置协议,主要内容:儿子继承该房,给付女儿折价补偿款。2008年危房改造完工,房屋过户给儿子,2009年入住。
上述过程,由他们三人暗中操作,母亲及另外两个儿子完全不知情,母亲于2012年病逝。今年九月初,父亲脑梗送医院抢救,危急情况下父亲口述:上述房屋协议分配情况,及另一套房屋处置意见,及现金、存款分配事项。此时,另外两个儿子方知内情。
要求解答的是:
1、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父亲一人处分,并涉及母亲的房产份额,该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2、如该协议部分无效,即母亲房产份额,是否按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分割。
3、该房产已过户,且事隔七年,另外两个儿子如何主张继承权?是否超过诉讼期限?
4、母亲的房产份额,是按生前1/2计算,还按去世后2/5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gyyxx……(北京)
提问时间:2012-09-2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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