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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是两户人家在住,我家和叔叔家,但那个家是我父亲亲手建的,差不多二十多年前

家里是两户人家在住,我家和叔叔家,但那个家是我父亲亲手建的,差不多二十多年前 家里是两户人家在住,我家和叔叔家,但那个家是我父亲亲手建的,差不多二十多年前,当时负债了,在爷爷去世时叔叔拿了两千块钱,父亲在大伯二伯叔叔说下签字同意让叔叔居住,如今叔叔想要用其他地方来安放东西,找来大伯二伯再次用同样“亲情劝说”的方式拿了一千块钱要了那块地方的使用权,母亲不同意一个人前去讨要说法,却没料想被婶婶扇巴掌推倒在沟造成腿部手臂受伤淤青,婶婶过后不承认,在再一次的聚集商议中叔叔仍然多次有想要前来殴打的现象,总之说,其目的是想要完全要了那栋房子,因为他们家没房子家中有个儿子而我家都是女儿,在这时我想要保护家人守住我的家我可以运用什么法律,我该怎么做,是否有让他们搬走的相关法律,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胖手(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11-2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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