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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买房写了男方父亲和男方名字。现在婚后,女方想自己买房,但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买房写了男方父亲和男方名字。现在婚后,女方想自己买房,但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买房写了男方父亲和男方名字。现在婚后,女方想自己买房,但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最可行方法是什么?可以买房前把资金转给女方母亲让女方母亲刷卡买房写女方名字后,再去公证处公证赠予女方个人吗?这种赠予方法可行吗?赠予的房产以后出售或者其他用途会不会有额外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11-20 21:4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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