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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是一个5周岁孩子的母亲,由于和男方感情不和,想离婚,两方都没有稳定的工作

我是一个5周岁孩子的母亲,由于和男方感情不和,想离婚,两方都没有稳定的工作 我是一个5周岁孩子的母亲,由于和男方感情不和,想离婚,两方都没有稳定的工作,住在男方妈妈家,由于我家是河北,后期会去上海投奔哥哥,所以暂时抚养不起孩子,支付不起孩子在上海的上学费用请问下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判给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世博(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11-19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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