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小广告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共犯?
非法经营罪是故意犯罪,因为过失不知道销售药品的经营许可证而发放宣传品的行为,我个人认为不构成此罪。 在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从犯的犯罪数额是根据主犯来确定的的,但可以从轻或减轻,非法经营100多万属于数额特别严重的情形,量刑要在五年以上,考虑到当事人系从犯和他的工作及高考后打工的情形分析,我估会减轻处罚,量刑在三年左右,当然为了这个孩子的前提,我建议做无罪辩护,否则无论判几年,这个孩子的前途都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