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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签署房地产买卖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问题

关于签署房地产买卖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问题 你好!
9月23日,我们看中一套房子,看完房子价格谈拢之后,当天晚上只有我们单方面在中介签署了房地产求购看房协议、佣金确认书、房地产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此时卖家并不在场。第二天9月24日,中介找卖家(我们也不在场的情况下)把以上协议签署了。但是他们在房地产买卖协议中加了一句话“满五承诺唯一,如当时产生其他费用,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解除合同”。
我想请问:
1、签署合同三方分开签署是否合法?
2、在我已经签署好的协议上再添加条款是否有效?
3、卖方产权人为夫妻二人,但是看签名应该是由一人签署,卖家的妻子在整个过程中从未出现。这是否合法?
4、我现在认为这合同无效,不想再进行房产交易,是否需要付违约金和中介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pe……(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9-2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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