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可以处置房产么
夫妻一方可以处置房产么 事情是这样的,我丈人丈母娘与2002年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买房款是和亲戚借的,购房后将房产与房产证抵押在对方那(对方至今一直在使用此处房产)
后2013年7月,对方已需要钱要房产抵押的名义在其他家庭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
去签署了一份协议。事后大概一个星期,对方找到我丈母娘说这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个人签字不行,要求我丈母娘签字,我丈母娘没看协议就直接拒绝了。后来因为担心对方去用房产证民间贷款,我们在第二天到房管局挂失了一直抵押在对方那的房产证。
之后到2015年年底中间的距离,我方多次要求对方腾房,将房产赎回,对方不肯,后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2016年开庭,我们才得知当初我丈人签署的协议书是房产转让协议(因为我丈人是文盲)
法院随后判决对方拥有使用权,产权判决书上未涉及产权。也认定了协议书是2013年签署的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维权,我方很被动,房子一直是对方在使用,我丈人又莫名其妙的签了一份转让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疯癫大野虎(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7-11-18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