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到底是哪一方违约,对方应该回收产品吗?

到底是哪一方违约,对方应该回收产品吗? 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一家公司签订加盟合同。作为地级市加盟商代理他们的蓝牙广告业务。这项业务的内容是,利用蓝牙技术向手机发送广告,通过管理软件和网络对设备统一管理,我的任务是在本地区推广这项业务,我个人购买设备,完成布点,最后获取广告费,然后与对方分成。
合同规定三个月完成100套设备布点工作,除去春节假期,到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100套设备布点工作。对方要求首批购买20套设备,余下80套设备分批购买,并与对方签订订货单,订货单要求分批购货。
我过了春节首先在自己居住的县城开展业务,发展并不理想。我于3月20日做战略调整,经过充分准备3月25日正式市区全力以赴开展业务,我们一起奔走于市区,一个个商家宣传演示洽谈。正当一些商家有初步兴趣时。3月31日对方打电话通知我订第二批货,我说等这几天发展情况再做决定。4月1日对方公司方在无告知情况下单方面关闭我的管理帐号,造成我的业务无法开展们。
我方为不让业务受影响,积极和对方联系,并发出书面通知,于4月6日才收到对方说我方违约,取消我南阳一级加盟资格的通知,我方即日发邮件说明理由,并表明我方观点,等待对方答复。到贵公司朱总于4月15日才在QQ上给我答复,要求我方为他们找来新加盟商方可退回产品。明知我无法找来新加盟者,实际就是为难我。我购买设备花去5600元,其他费用有1000元,而我仅仅要求对方低价回收产品。但对方就是坚持不回收产品,致使我遭受更大损失。
我方认为对方严重违约,应该回收产品降低我的损失;
1. 合同规定三个月完成布点。(不包括春节假期,当时4月1日才一个月时间)
2. 对方主观上认为我方违约,但并没有按协议上规定办法向我方发出违约通知,并没容许我方说明异议理由机会就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规定“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对方认定订货单规定,4月1日前我方没有付第二批货款就认定我方违约,并不合理。3月31日对方催促我方付款,我方解释有待南阳市场开拓情况而定,对方并无异议。次日对方单方面关闭管理端。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加盟受害者(河南)
提问时间:2010-05-14 21:5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