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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

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各位律师:你们好!

从2008年月10月1日起,按国家相关规定,全国的各个超市,商场向消费者免费提供标有“食品用”和“QS"标志的塑料预包装袋(即手撕袋)。现在有些超市已限量投放了这些手撕袋(或许是成本价太高的原因吧)。有些消费者在购买“生鲜”,“蔬菜”,“水果”等类的商品时,很难在附近摊位找到这种免费的“手撕袋”。无形中,消费者的时间大大浪费在寻找“手撕袋”的过程中。那么,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超市的这种“降低成本”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2。如果,是,那么,消费者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还是向“工商局”投诉?

谢谢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来解答我提的咨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今日有约(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2-09-25 14:5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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