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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外籍船上打架斗殴致人受伤 中介公司有没有权利向当事人索赔

在外籍船上打架斗殴致人受伤 中介公司有没有权利向当事人索赔 我是船员,在香港船上工作,船上有菲律宾人和中国人。2012年8月25日发生第一次打架暴力事件。上午我在睡觉,菲律宾人过来敲我的房门,但不是礼貌的用手轻敲,可以肯定是用拳击或脚踹门,我打开门跟他说了我等会再弄自己的卫生,然后把门关上了。因为星期六的上午是整理自己的内务和卫生区,然后休息。我就打算睡到自然醒来,然后整理自己的内务和卫生区。不到五分钟 ,他又在拳击或脚踹我的房门和房墙壁,持续了两三分钟,然后停了,我继续睡觉没理会。等到我起床了准备打开房门做卫生,房门把手被一个很细的绳子给拴住了,我知道是恶作剧,没放心上。 
      中午吃完饭,大家都有午休的习惯。我睡到下午两三点钟起来了,在去上厕所的时候顺便也用那根绳子把A的房门把手栓上。 到了下午十七点一刻左右吃饭的时候。A来到我身边,趁我不备攻击我。我当时穿着拖鞋,来不及还手,我的头部被打破,面部和嘴都被打致流血,身上多处瘀伤。 我很生气,到厨房拿了把菜刀要砍A,A拿了把斧头,结果被中国人劝住了。 后来船长开了会,A向我口头道歉,考虑到大局,我接受了 。然后这件事情就这样了了,我也不再和A交流。公司对这件事也没什么态度,船长对A也没采取什么措施。
   2012年9月11日,船舶靠俄罗斯,我和A在系安全网期间发生接触,A又开始攻击我,并且拿铁棍,我情急之下顺手拿着工作用剪刀刺伤了A一下,然后纠缠到一起抢剪刀,又过来两菲律宾人。四人抱成团抢剪刀然后倒在地上,中国人冲过来了把他们弄开,我才得以脱身,看到A在流血,我很害怕,把剪刀甩在甲板上就离开了。
   俄罗斯警方调查了此事,定性为民事,A当时不予起诉,A要求我在他出院后作出赔偿,我是伤人了,但我只承担我应该承担的那部分。我回到中国,公司竟然向我要巨额的赔偿,想把责任全推给我,而且在我在俄罗斯调查期间向我家里索钱。公司要我交出海员证,我没答应,公司说我不交出海员证就要起诉我。说我第二次打架时蓄意报复,要告我蓄意谋杀,我提出反驳。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盛巴耶(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2-09-2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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