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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计划生育罚款的问题
有关计划生育罚款的问题 我们姐妹八个,最小的妹妹已经22岁了,按当时的计生政策是超生,但由于当时计生办是以罚款的方式来处理,并且开具了计生罚款清单。14年前因为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加上后母带来的孩子,现在后母跟父亲还有三个孩子生活在一起,计生办的现在要求父亲再缴计生超生罚款,后母跟父亲生的两个孩子是按1400/人来罚的,但要求把之前已经缴清的子女重新再计算罚款,也就是说计生办不再承认当时的罚款清单,要按照现在的经济来结算当时已经缴完的罚款,请问计生办这样的算法是不是不合法?清单开具以后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iju10……(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2-09-2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