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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别人欠我五千元工资,给我写下欠条,是今年九月十九日,到十月三十日前把欠款全部还清

别人欠我五千元工资,给我写下欠条,是今年九月十九日,到十月三十日前把欠款全部还清 别人欠我五千元工资,给我写下欠条,是今年九月十九日,到十月三十日前把欠款全部还清,可是到现在还一分钱都没给我,上法院起诉,但我不如道,欠款人的住上址,只知道他名字,电话,还有他车牌号,他开的商店小位置,我这类情况,该怎样解决,找律师上法院,给处理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星(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7-11-14 12:3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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