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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1月通知房东,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理?

提前1月通知房东,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理? 今年2月22日签了一年租房合同,房租3800元/月,房租已交9个月(11月22日),另有押金1个月。现在想提前搬走,于9月22日通知了中介及房东。房东已将房子转租掉,新房客11月18日入住,房租3000元/月。我认可房东受了损失,愿意做出部分补偿。但是房东不肯退我剩余房租及押金,是否合理?我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2539……(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7-11-1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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