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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可以构成故意伤人判刑吗

可以构成故意伤人判刑吗 因为一件小事  同村人持刀(自己从他家拿的)把姨夫脑袋(太阳穴部位)砍了十厘米长的伤,已经缝针。经检查,脑内部没有受伤。请问,如果我想告他的话,可以给他判刑吗?算不算故意伤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孔佑慧(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9-2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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