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我去年跟别人发生打架 对方做了轻伤鉴定 后来通过了解我 发现对方在打架当天的片子 有弄虚作假的成分 他们一个人做了两处骨头的DR用时为41秒 然而他们两个人的片子之间的时差为38秒 并且他们的片子号与拍片时间相反 即 片子号的为1时间是2点钟 片子号为2的时间却是1点钟
请问这样的片子能拿来做轻伤鉴定吗?具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打架当天的片子能确定是我打伤的吗?等待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69117……(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0-05-13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