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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购房,离婚协议变更怎么办理

购房,离婚协议变更怎么办理 2010年在深圳福田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是把广州的两套房(男方的名字)中的一套判给女方。但是后经双方协商,两套房都归男方所有。现在女方需要在广州购房,负责办理购房按揭的机构说,需要把离婚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拿到深圳民政局去盖个章。民政局受理吗?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ndav……(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9-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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