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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二次伤情鉴定,可否自己指定有资质机构???

二次伤情鉴定,可否自己指定有资质机构??? 你好,因被人砍伤,对第一次伤情鉴定有异议,故要求二次鉴定,因为当地司法机构与犯罪人有“沟通”,我自己要求到省级鉴定机构再次鉴定,想问一下,具体程序该怎么走??一定要检察院指定的吗??就怕指定的机构和犯罪人再次“沟通”,我被害人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MC11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2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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