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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你好,各位律师,望能给我精确的回复。最近急着要用到。谢谢!

你好,各位律师,望能给我精确的回复。最近急着要用到。谢谢! 我是一家IT企业外包公司的员工。在三个月尚未转正时候,客户组长找我谈话,大意是我应该在工作之外也更多关注工作,把工作当成事业和理想,比如他晚上加班到很晚之类的。而且说我性格喜欢静,不喜欢嘻嘻哈哈,他觉得我性格太静了,所以问我能否再改进。我回答说我是打工的,我当成工作来做,你让我做的事情我都做了,尽力了,而且做的不错,同时我性格就是如此,我认为没影响到工作。他承认我工作本身没有问题。最后我说:如何决定是你们公司的事情,我不参与。在这次交谈之后,我猜过段时间他会找我们公司的人谈这个事情。我的问题是:我个人认为如果公司以性格或者对工作的热情程度为由,而非是否能够完成任务来辞退我,即便是试用期,我也应该获得赔偿的。那么如果有补偿,应该是多少工资比例?另外请问在最近可能被辞退的时间段内,我需要提前准备哪些物证能证明公司是以性格或者组长个人喜好为由辞退我的?需要离职证明上写明吗?最后申明下:公司之前跟我签过合同且缴纳了社保,但是没有把副本给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zwq(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2-09-2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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