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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且不能走保险。需要我方赔偿维修费用。对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且不能走保险。需要我方赔偿维修费用。对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且不能走保险。需要我方赔偿维修费用。对方在未通知我方的情况下从交警大队提车到维修店并通知保险定损。通知我方时。车子已开始在维修。这个费用我方是否要按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赔偿。他们的做法有没有符合法律程序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7-11-04 19:3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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