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农村没有申办电工证书的电工在抢修线路时触电身亡的定性及赔偿
农村没有申办电工证书的电工在抢修线路时触电身亡的定性及赔偿 简要经过:今年8月,一农村没有申办电工证书的电工在抢修线路时触电身亡,其供电公司为推卸责任以不是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也没有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为由,不承认其劳动关系,以私自动用供电设施定性为一般触电身亡。达成的协议是由电力公司支付赔偿金21万元,以电力公司具体负责该工作职工的名义支付19万元,共计40万元。
咨询依据:1. 亡故人员虽然不是电力公司的正式员工,也没有与此签定过任何劳动协议,但从1986年以来的26年里一直在参加该电力公司在亡故人的所在乡片区诸如供电设施安装、线路检修维护、农村电网改造、抄表收费等工作。(有村、个人的证明)2. 这一次上变压器工作台检修线路,也是在电力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的。(有供电公司职工书面介绍的出事经过)3. 电力公司工作人员通知亡故人上变压器工作台检修线路,当时的情况“是容断器击穿需处理没有送电”,也就是说变压器上没有电。不幸的是出事了,是被从变压器工作台上打下来的,并因为处理不及时死亡。{有当场证人证言}
请求提供的帮助:1.给死者正名;2.具体能对家属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秋风如意(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2-09-20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