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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校两个学生大闹,其中一学生眼睛受伤,学校负何责任?

在校两个学生大闹,其中一学生眼睛受伤,学校负何责任? 两个14岁在校初中学生,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口角并打闹起来,其中一学生被另一学生用扫把棍戳伤眼睛。眼睛受伤学生经过半年多治疗,视力仍未恢复,已被医院鉴定为10级伤残。请问受伤学生的医疗费用和受伤赔偿费是否应由当事学生与学校共同承担?学校应负何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llyt……(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9-1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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