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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上周六我骑电瓶车与另一个骑电车的轻微碰了下,对方

你好,律师,上周六我骑电瓶车与另一个骑电车的轻微碰了下,对方
你好,律师,上周六我骑电瓶车与另一个骑电车的轻微碰了下,对方脚受了点皮外伤(她自己去医院花了190多元),她报了警,警察判定我是主要责任。警察的意思是让我们自己协商。对方竟然要我赔近2000元,说医药费不用我赔,要我赔误工费,说医生给他开7天病假,他至少休息6天。
他自己说他是物流公司仓库的普工,一个月3900元,还有什么加班费。请问如何赔付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晓(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7-10-31 15:09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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