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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传播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 今天我接到公安局网警支队的电话,说在前段时间(5月份)破获的MM公寓案中发现了我传播淫秽物品的记录,要我去一趟把案子结了。(这个网站我已经一年多没上了,以前上的时候大都是跟贴,真正发布转载的黄色小说和图片加起来不会超过二十个)这样的情况严重吗?会被怎样处理,如果是罚款大约多少金额?还有朋友建议我以工作忙推脱过去,这样可以吗?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嗯12345……(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2-09-18 12:4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解读
2012-09-19 16:27
建议你还是去一趟,这是躲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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