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分手后的物品归属问题
属于赠与,一般的,不能要求返还。
可以要求返还,属于附条件赠与
一般送出去的东西难以要回 但是如果可以证明是附条件的话 可以要回
——一般赠与已经交付的难以撤回,如果你附条件在条件未实施的才可以撤回。
可以要回,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起诉,没有问题
赠与的东西一般要不回来,不过如果是女方借恋爱之名索取财物就另当别论了。
一般情况下这类物品都男方赠与女方的,赠与物品交付的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有赠与性质,不容易支持要回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男方有权退彩礼。
不能要求返还。
一般送出去的东西难以要回 但是如果可以证明是附条件的话 可以要回
不能要回,因为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在女方手中
一般赠与已经交付的难以撤回,如果你附条件在条件未实施的才可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