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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高额罚款

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高额罚款 我在某品牌试用期间的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因迟到,吃饭超时,未参加服装搭配,和其他店面罚款规定(其他的是有书面条例的奖罚制度)罚款累计800多元。上岗前店长说店面规定迟到员工罚款第一次10第二次20,第三次40依次翻倍,这个我知道,但是最不合理的是吃饭超时和未参加服装搭配的罚款金额按照上次迟到的金额来翻倍,我迟到2次,40,一次吃饭超时80,一次未参加服装搭配就翻倍到160,所以觉得很不合理,这个根本不属于同类错误,就翻倍来处罚,我向区域领导反映,她告诉我说我们是允许店面的店长制定规章和更改规章制度的,所以不予受理,让自我检讨。试用期工资1000+提成。一个月过后我就辞职了,现在到15号发工资的时候我还是心里不舒服,非常不情愿缴纳这份罚款,因为觉得不合情合理,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怎样以理服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6483……(陕西)
提问时间:2012-09-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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