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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位律师: 九四年我们结婚,婚后不久,感情出现了问题,至此夫妻感情非常紧张

你好,各位律师: 九四年我们结婚,婚后不久,感情出现了问题,至此夫妻感情非常紧张 你好,各位律师:
          九四年我们结婚,婚后不久,感情出现了问题,至此夫妻感情非常紧张,经常吵架打闹,造成感情破裂,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了,经过我们夫妻双方协商,我们对财产,房屋,债权等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这份离婚协议书只有一份在于女方手里,上面并有我们共同的签字)在此,我有两个问题,我想请问各位律师,第一个问题,这份离婚协议书具备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吗?第二个问题,一旦女方拿这份离婚协议书,诉讼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不会按照离婚协议书上所达成的协议去判决!!
在此,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绪武(天津)
提问时间:2017-10-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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