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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安置房的买卖问题

安置房的买卖问题 我们这里拆迁。后来拿了钱,买了a方的房子,现在房子可以办房产证。a要是不予理睬的话会怎么样?以下详细描述:签合同的a当时是结婚了的、买了b的房子。我没看到合同。后来a转让给我。合同现在挑重点如下:
1:a方到该批拆迁户统一发放房产证时负责将户主姓名改为陈益峰。a方应将原房产证交给c并协助c办理房产证,为c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2:a保证房产权属清楚、若a与c发生相关的产权纠纷。由a方复制清理。如给c造成经济损失由a方负责、
3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约,否则因其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社区同意办理房产证了。他们却不行动。我该怎么解决?
a当时结婚了,没有夫妻2个人一起签字,然后我的名字是陈亦凤。在第1条里面用的是我的曾用名:陈益峰。但是签字的时候有身份证的号码。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合同有多大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gg960……(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9-1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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