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今年7月底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和两个人一起合租了一套套二的房子

今年7月底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和两个人一起合租了一套套二的房子 今年7月底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和两个人一起合租了一套套二的房子,当时合同签订的是一年,是我们以整体的名义整租下来的,交租方式是先交四个月的,之后再交齐后8个月。然后到了第四个月的时候,我和其中一个人因工作变动都准备退房,但是另一个人是不准备退的,我们联系了房东,房东说按照合同来,我们承担违约责任。我的问题是:
1合同上写违约要付一个月租金为违约金,当时我们是三个人平摊付了押金,想请问之后房东要扣押金,是会全部扣除还是只扣我们两个违约人的?
2违约付一个月租金,后面还有半句说如果不够补偿房东的损失,还要另外赔偿,我想请问这部分并不明确会不会导致房东向我们漫天要价呢?(前提是我们没有损害房屋家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栗子跳(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10-23 17: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