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父亲共有5兄弟,1983年2月中旬,我伯父、叔父与我父亲商定,说我父亲男孩子多,随着小孩的长大,住房越来越困难,兄弟之间商量决定把大家庭时分配给我大伯和小叔的3间大屋和2间小屋(我大伯在外国没有音讯,我小叔在外地工作居住)给我父亲,并由我小叔作了笔录,在此之前我父亲已将其中的1大间和1小间拆除重新建设,现在,剩下2间大的和1间小的旧屋。大概是1999年前后,突然间我三伯的家人提出那几间旧屋他家要分一半的份额。从此两家人时不时发生争吵,我家认为上辈人决定给我家的就是我家的,他家没有理由要求有份额。请问律师:上辈人做出的决定承诺有效吗?他家及下辈人有权要求修改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weij……(广东-潮州)
提问时间:2012-09-1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