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追回欠款
追回欠款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09年承包盖的房子(违章房)当时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只是一号楼的合同规定为4层),当盖到2层时因别人举报城管将该房拆除,后经过1个月又开始在原先拆除的基础上继续施工。但施工后一直没有成新签订合同,一共是盖了4个别墅,总工程量是339万人民币,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付了一半工程款,但是当主体竣工后其余的钱一直不给,要了很多次竟然还说要像他手里找钱,现在就是一直赖着不给,导致双方已经翻脸。我现在手里有的证据就是干了多少工程量甲方施工员的签字,还有上述提到过的一个别墅的合同(这份合同中提到是按780/平方米,但后面3个别墅是以口头800/平方米为价格),其余3个还没有合同,房子就摆在那,就是不给,我应该怎样采取法律手段将剩余欠款追回.
我打的是风险代理这样可以吗??已经请了律师,律师说要通过起诉经法院来保全甲方的房子阻止他不能买卖,已达到追回欠款的目的,违章房能保全吗??这个案子也要找担保人和财产吗 ,如果找不到,需要采取什么措施??望给予详细参考
我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查过了 ,他名下有两套房产但是都卖了 ,只能查到这一步,在就不知道他有什么房产或者别的财产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硕硕(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5-1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