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砍伤(又补充问题)
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砍伤(又补充问题) 前天晚上10.30分同村一男子因感情纠缠我,在我家外墙用砖头敲击并辱骂骚扰1小时多,后来向我院内扔两块砖头还打碎一块窗玻璃,我准备开门理论,结果一开院门他就一砖头向我头砸来,我躲过顺手把旁边一把切菜用的菜刀拿起一划把他的脸和鼻子砍伤,接着与他纠缠把他推出院门,他转身跑到院墙边,他有拿起一砖头打我,我挥手扒拉一下,砖头擦了下我的手和肩头拍在地上,我上去又与他纠缠,但没再用刀砍他,缠打到他车旁他上车开车跑了,纠缠期间不知道怎么把他车挡风玻璃打碎了,然后我回家报警,但这时他又回来进我院里手持一铁棍,我一看有顺手拿起一把头,他一看就转身跑出,随手把铁棍扔在我门口就上车跑了,等警察来了录了口供。第二天警察说他鼻子被砍的构成轻伤所以我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并要赔付其医药费。刑法245条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里有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我想问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和赔偿吗?
问题补充:
起先他就打电话威胁逼迫要我前妻随他出去,而前妻坚决不去,(与前妻离婚两年多,最近在打算复婚,离婚后她和孩子一直没有分居还和以前一样在我家住的,并且我父母也都在一起住的)他就说要来弄死我们。而我本身是双腿残疾,三级残疾。他起先就在外面嚷言要弄死我们全家,而开门时候他就挤进院里,在我家院里用砖头打我的头,被我躲开。已经进来我家院里了,如果不采取自卫措施难道我要被他用砖头磕下头再反抗就算是正当防卫吗?我一残疾人根本就没能力与之徒手搏斗,就近再没有其它东西了,就只有这把刀了,在慌乱中就拿起挥了一下防身,之后再也没用它砍过,除了我的刑事案件报警,前妻也作为受害人报警路了口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路璐(山东)
提问时间:2010-05-11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