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法院传票必须核对身份证和本人签字吗

法院传票必须核对身份证和本人签字吗 律师您好,因涉及一起借款没有全部按时履行的起诉案件,2张借据其中一张10是2012年8月25日到期,另外一张50万是到2012年10月15日到期。因为8月25日之前之还了3万,没有及时履行好,对方起诉我。但法院是用手机电话(个人认为常规告知肯定是法院固定电话,现在骗人的事很多)通知我说要到法院核对身份证证件以及去确切地址,因为出差在外,我告知直接邮寄到我收件地址(公司地址)。现在邮局来电话说要我亲自签收和核对身份证,如果超过5天他们要退回,请问有必须要这样履行吗?如果没有在5天内亲笔签收,邮件退回对我有什么影响?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s949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9-14 11:3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