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人身损害
冒用他人姓名,用作信访。是否可以请求信访部门将其删除相关信访件?
冒用他人姓名,用作信访。是否可以请求信访部门将其删除相关信访件? 我有一朋友,前段时间,冒用他人名字用了几次信访,事后他也深知自己错误的行为。他也向信访部门发信承认错误。并请求信访部门将其删除相关信件。信访部门回复他们无权删除相关信件。说这样说法合理吗? 如果要删除相关信件。是否有相关法律支持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963852……(广东)
提问时间:2012-09-13 17:3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解读
2012-09-26 15:20
既然是冒用了他人的名字只有被冒用人才可以提出相关的要求。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冒用他人姓名,用于信访。是否可以请求信访部门将其删除相关信访件?
0个回复
房屋被拆迁后 相关部门将有争议房的房产证办与他人 是否合法
1个回复
路面杂物造成摩托车摔伤是否可以向相关部门索赔?
4个回复
林权证可以作抵押吗,是否像房产证一样需要到相关部门作抵押登记
2个回复
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是否应该收楼?
3个回复
对方知道我的姓名和银行账号,请问是否可以从里面取钱?
5个回复
女儿在农村宅基地建造房子,现在女儿出嫁了,父母是否可以收回房子为己用,或者是转给他人。
1个回复
一纸保证书是否会影响我们讨个说法追究那些群殴之人的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得到相关损失赔偿?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