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置换的房屋,我是否能主张权利
看当时是如何置换的?置换协议是怎么签订的?出资是由谁出的?
还要看房产实际如何登记的。
您好,关键是能否证明置换后的房产系男方的财产,要考虑置换协议和购置协议,如果可以确定是男方财产,则可以分割,否则,不可以分割。
关键是能否证明置换后的房产系男方的财产,要考虑置换协议和购置协议,如果可以确定是男方财产,则可以分割,否则,不可以分割。
产证上没有男方名字,在离婚纠纷中,女方无法维权。建议女方可另诉要求确认产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如男方对“二套别墅”无出资,则其对此无权益;如其有出资,则其对此享有权益(因其为城市户口,无权取得产权,但体现为金钱利益),离婚诉讼中将视案件具体情况作判决。
如果宅基地置换仅是基于原房屋的面积因素给予的补偿,没有考虑人口因素的,且此宅基地房屋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即使产证上有男方的名字,也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女方无权分割。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即使产证上没有男方的名字,也可能存在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
没有名字的话,首先要求确权。才能确定女方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