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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早上骑自行车带小孩上学,在马路中间有辆小轿车在行驶,我就跟在小轿车后面骑,等小轿车开过后,我想往右骑到马路边,却被后面冲过来的一辆也带着小孩的电动车撞翻,该电动车也行驶在路中间。我的儿子头着地撞在地上,我的左膝也撞出了血。对方的膝盖也摔破,小孩没有受伤。他叫来老婆送去上学了。交警来后,说是同等责任,让他赔点钱。我不同意,这个交警就说这样我有得烦。我问他有得烦是什么意思,他说要寻找路人见证什么的。我觉得很奇怪,上班时间,当然有很多见证人啊!而且那个撞人的人态度很嚣张,骂骂咧咧的。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9016……(上海)
提问时间:2012-09-1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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