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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6年8月份巴楚县的县聘教师,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17年7月辞职离开了学校

您好!我是2016年8月份巴楚县的县聘教师,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17年7月辞职离开了学校 您好!我是2016年8月份巴楚县的县聘教师,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17年7月辞职离开了学校,最近听说他们要发绩效了统计各乡镇的县聘教师,(其他县聘教师有我们乡人事说因为我辞职所以没有,)我打电话问该教育局人事股他们说没有我们绩效 ,但是合同第九条双方约定参照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注:偏远乡镇特岗教师有交通生活补助但我们没有),而且打电话他们居然说特岗也是没有绩效的但他们特岗明明是有的。辞职后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提不出(注:非本地户口)该单位不给盖章无法提取,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7-10-1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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