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电动车)相撞引起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索取
非机动车(电动车)相撞引起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索取 对方非机动车在马路中间突然加速右转,右转岔口无红绿灯和摄像头,对方没按右转灯或者做出任何转弯的手势,我处正常行驶非机动车避让不及被刮倒,导致脊椎骨第五根和尾椎骨第一根滑脱,治疗费用6000元左右,需要卧床一个月以上,头部软组织挫伤轻微脑震荡,对方没受伤我方重伤,但是交警处告知双方各一半责任,如果同意就签鉴定认定书。对方不承认有一半责任,我觉得我最多负次要责任,也不认同鉴定书,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对方卟愿意付医药费,如果民事起诉怎么个流程,胜算大吗?费用是对方付吗?请帮帮我们,我好无助,躺在床上。即使我签认定书同意共同责任,肇事者也不愿承担费用如何让事故鉴定重新认定,而且强制肇事者执行?求求大家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雅文de(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2-09-11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