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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无责赔偿条款的问题

关于机动车无责赔偿条款的问题 我的车被对方车追尾,交警划定对方全责,然后对方车上有人轻伤,最后花了700多医药费。然后交警谈到我这里也存在无责赔偿责任1000元,这个我认可。
然后现在存在一个问题:这700多元医药费是先通过我的无责赔偿走我的保险,还是应该先通过对方车的交强险走他的责任险??因为这里存在一个我是否有出险记录的问题,还有一个跑保险走手续很麻烦的问题。
另外:我个人对这个无责赔偿条款的理解是:对方有10000元的交强险人伤赔偿责任,然后我有1000的赔偿责任,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增加了总的保险赔偿额度。按说应该是他的保险先报销伤者医药,不够的情况下再通过我的保险报销余下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还请大律师们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lasha……(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2-09-11 13: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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