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自卫过当,苦无证据
自卫过当,苦无证据 事情经过:十多年前,我叔在农贸市场摆摊,遇一地痞流氓收保护费,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打斗,失手拿割猪肉的刀刺伤了那流氓,那流氓最后不幸身亡,我叔潜逃在外十多年。清网行动,我叔回来自首,因为事隔十几年,又是在那么一个人口流量极大的场所,所以没任何证人。检控让我叔叔承认是故意杀人,不然无法享受清网行动的政策。可我叔真的不是故意杀人,而且这次开庭,那流氓的亲人没一个到场,那人的品性可想而知,现在,我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呢?急盼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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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84672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9-07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