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愿意,请问法院会判离吗
您好,起诉是可以的,但是法院只有在法定的条件下才会判离婚的,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或其他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除非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的,一审不判离的,你可以在一审判决以后6个月后再行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并非绝对,需要就双方的证据、法官的采纳认定以及是否支持等而定。
第一次,基本离不了。第二次估计就会判离婚了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