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权属纠纷
土地权属纠纷 我是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党坝镇村民,我叫张子举,有两个问题向你们咨询,希望领导在百忙中给予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农村土地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中也明确规定荒山不宜采取家庭承包,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承包,都要有合法手续。而我们居民组在2002年分山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并且还造成三户无山,四户不同程度不够数,这种分山方式是否能确定为家庭承包方式?
二.无山户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要回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得的山场)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j……(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5-09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