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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宅基地有房产证,有大队,土地所两级政府的证明如果有侵害者是不是属侵权

我的宅基地有房产证,有大队,土地所两级政府的证明如果有侵害者是不是属侵权 被告的证据,证明都有,原告侵权,被告为什么属于故意伤害。1,他们做法院鉴定为轻伤鉴定,为什么出院的前四天又做了个重伤鉴定,出院两个多月的时间又做了个重伤致死鉴定,判处被告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年,请问律师这样的判决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孟庆存(河北)
提问时间:2012-09-07 09: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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