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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离婚,房产证是丈夫名字,由于是丈夫过错离婚,房子留给子女

请问夫妻离婚,房产证是丈夫名字,由于是丈夫过错离婚,房子留给子女 请问夫妻离婚,房产证是丈夫名字,由于是丈夫过错离婚,房子留给子女,只是离婚协议上标明了房子留给子女,没有过户,也没有公正,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出现纠纷,可以由子女提起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莫莉(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09-26 09:31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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